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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訊息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8-24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1 年 8 月 22 日教學字第 1111001111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四、申請方式: 111 年 10 月 3 日(星期一)前函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管科承辦人(地址: 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B 棟 6 樓,電話: 03-5518101#2886 ),信封請加註「申請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