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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3-02-24 | 點閱數: 218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1 條辦理。
二、轉知設籍於本校之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學生與家長輔導訪視面談相關資訊,俾維護學生相關權利:
(一)實施對象:本市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仍在辦理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者(學生務必出席)。
(二)報到時間:請依旨揭面談時間表提前 10 分鐘報到,俾利面談順利進行。
(三)報到地點:本市市立忠孝國民中學行政(二)大樓 4 樓(臺南市東區崇善路 151 號)。

相關資料如附件 敬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