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二、目的:為推行舞蹈藝術教育,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特舉辦本項比賽。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報名日期: 112 年 8 月 31 日(四)~ 9 月 14 日(四),統一由學校網路報名。
五、其他相關細節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