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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專區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0-01-31 | 點閱數: 580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 月 30 日 15 : 40 緊急通報辦理。

二、針對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由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督導相關人員於入境後起 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三、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教育部通報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