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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校園公告 | 2019-03-27 | 點閱數: 575

一、檢附「108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各 1 份供參:
(一)作業日程表(如附件 1)。
(二)作業要點(如附件 2)。
(三)要點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3)。
(四)積分審查參考原則(如附件 4)。

二、本校教師如有意願參加 108 年度市外介聘者,請於 108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前向人事室提出,以憑召開教評會審查。

三、本市預計於 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於金城國中辦理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之積分審查作業,詳細流程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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