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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校園公告 | 2019-05-16 | 點閱數: 436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8 年 5 月 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80033634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之民俗節日,為紓解年節交通疏運並帶動消費、促進觀光,爰增訂旨揭要點第 4 點第 2 項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三、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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