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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生教組長 - 校園公告 | 2023-12-25 | 點閱數: 66

一、依據本市 113 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 113 年 1 月 8 日至 10 日(星期一至星期三),計 3 天,共 23 小時。

 

三、上課地點:崇明國中 3 樓會議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

 

四、參加對象(依下列順位錄取):

 

(一)第一階段: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性平會主任委員及至少1 位委員須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證書,若無者請務必派員參加,研習代碼【281180】。(該員亦須持有進階證書)

 

(二)第二階段: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若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富有熱忱且已取得進階證書者研習代碼【281182】。(該員亦須持有進階證書)

 

(三)第三階段: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且已取得進階證書者,請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oVv2jrULgHFM7BVa7

 

 

六、報名方式:第一至二階段招生對象者,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第三階段招生對象,請填寫報名,將依先後順序錄取,錄取名單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若有問題,請洽 06-2907261#841 崇明國中輔導主任。

 

七、本案聯絡人:崇明國中方雅淑主任,聯絡電話: 06-2907261 分機 841 。

 

八、補充說明:

(一) 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 請各校准予以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錄取者公(差)假登記前往,第一階段者可課務排代,將核發全程參與者 23 小時研習證明書。

(三) 全程參與者,核發 23 小時研習證明書,並提交市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四) 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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