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習 生教組長 - 校園公告 | 2024-04-08 | 點閱數: 49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3 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辦理日期及培訓地點:

(一) 第一場次【法規函示解析】: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50 分,共 7 小時。【臺南市崇明國小二樓會議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698 號)】

(二) 第二場次【申復審議及行政救濟】: 113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4 月 29 日(星期一),計 1.5 天,共 10 小時。【塔木德酒店臺南館 B1 安平廳會議室】

(三) 第三場次【調查策略與報告撰寫】: 113 年 4 月 22 日至 23 日(星期一至星期二),計 2 天,共 13 小時。【塔木德酒店臺南館 B1 安平廳會議室】

 

三、培訓資格:

(一) 第一階段:由本局指派培訓名單優先錄取,名單詳如附件。

(二) 第二階段:已列入臺南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且具高階培訓結業證書者,並具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者。

(三) 第三階段:具高階培訓結業證書者,並對精進培訓議題感興趣者。(本階段人員僅可參加第一、二場次)

(四) 經本局指派培訓卻不克前往者,將由其他階段報名者依序遞補,並另案於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於教育部資訊中心公告錄取名單及釋出報名名額。

 

四、參加人數:第一、二場次以招收 60 人為原則;第三場次以招收 40 人為原則。 

 

五、報名方式:

(一) 請於 113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進行線上報名,課程代碼291675 、 291650 、 291647同時請於 11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前填寫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yUuXaSP81HPr9JAf7 ),上傳高階證書及主筆且事實認定度較高之調查報告電子檔(依法請將調查報告中所有相關人員資料隱示,並以代號為之)。

(二) 不具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入權限者,請致電崇明國中輔導室方雅淑主任報名,電話 06-2907261 分機 841 。

 

六、補充說明:

(一)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 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須回流者應給予課務排代;建議回流者,由學校秉權責妥處。

(三) 將依學員與訓之課程時數,核發研習證明書。

(四) 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七、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及培訓名單各 1 份。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