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臺南市 113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二、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競賽項目。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環境與生活俗諺語,學習前人的智慧結晶,汲取生命智慧。
二、藉結合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之俗諺創作「魔法語花一頁書」作品,融入多語言與多
元文化學習。
三、促進跨領域學習,融合語文領域與藝術與人文領域,發揮個人創意,學習與成長,
促進本土教育與多元文化素養向下紮根並與他人分享學習成果。
四、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精神,學習尊
重、包容與分享,進而關懷、體貼不同族群。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市區新市國小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文組、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
肆、實施方式:
一、本土語文類
國中小每校參賽作品至少 1 件,共分「國小中年級 A 組」、「國小中年級 B 組」、「國小高年級 C 組」、「國小高年級 D 組」、「國中一般 E 組」、「國中美術班 F 組」共 6 組:
編號 |
比賽組別 |
比賽組別說明 |
比賽件數上限 (每校) |
1 |
國小中年級 A 組 |
12班含以下 |
10件 |
2 |
國小中年級 B 組 |
13班含以上 |
15件 |
3 |
國小高年級 C 組 |
12班含以下 |
10件 |
4 |
國小高年級 D 組 |
13班含以上 |
15件 |
5 |
國中一般 E 組 |
10班含以下 |
10件 |
11~30班含以下 |
20件 |
||
31班含以上 |
30件 |
||
6 |
國中美術班 F 組 |
設有美術類藝才班學校 |
20件 |
二、新住民語文類
國中小學生自由參加,共分「國小 G 組」、「國小 H 組」及「國中 I 組」共 3 組。
編號 |
比賽組別 |
比賽組別說明 |
比賽件數限制 (每校) |
7 |
國小中年級 G 組 |
國小中年級 |
每校件數上限最多為 10 件,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至少交 1 件作品。 |
8 |
國小高年級 H 組 |
國小高年級 |
每校件數上限最多為 10 件,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至少交 1 件作品。 |
9 |
國中 I 組 |
國中ㄧ至三年級 |
每校件數上限最多為 10 件,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至少交 1 件作品。 |
三、為鼓勵學生創作,新住民語文類不限新住民子女亦不限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之學
生均可創作。
伍、報名與送件:先進行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後,再將作品郵寄送件。
一、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20647】號填報: 113 年 10 月 18 日至 113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5 時止。
二、作品送件:一律以郵寄方式送件(不受理親送)至承辦學校新市國小。
(一)收件時間:自 113 年 10 月 24 日至 113 年 11 月 1 日下午 5 時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
(二)郵寄地址:744臺南市新市區新市里 1 鄰中興街 1 號(新市國小教務處收)
(三)信封請註明:臺南市 113 學年度「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參賽作品。
三、送件內容:請備齊後始郵寄送件。
(一)送件清冊:參賽作品由學校統一送件比賽(分校請由本校一併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一校以一次報名為限,請學校依組別列印填寫送件清冊並完成核章。
(二)作品:(進行作品創作和指導時,請詳閱陸、實施內容之三、作品創作說明。)
1.每件作品請填妥報名表、同意授權切結書(附件 2 ),每份報名表僅可填一位作者,並請參賽者親筆簽名。
2.英文名以護照拼法或已登記註冊之名稱為主,若無則採通用拼音。
※英文姓名規格需依據下面範例填寫:英文名格式為「姓 名-字」(注意姓後面不加逗號,姓名第三字小寫,例如:王小明 Wang Siao-ming)。
3.報名表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請務必黏貼牢固,避免掉落影響學生權益。
(三)所有報名作品與送件清冊一同放入寄件之紙袋、盒子或箱子……內後郵寄。
陸、實施內容:
一、本土語文類
(一)每件作品運用一句(或以上)之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進行主題式圖文創作。
鼓勵各校結合本土校訂課程內容為競賽主題。
(二)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限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含西拉雅族語),必須含該句本土語文俗諺之羅馬拼音:
例句 1 :兄弟若仝心,烏塗變成金。(閩南語)
(Hiann-tī nā kāng sim, oo-thôo piàn-sîng kim.)
例句 2 :食毋窮,著毋窮,毋曉計畫一世窮。(客語四縣腔)
(siid mˇ kiungˇ, zogˋ mˇ kiungˇ, mˇ hiauˋ gie vag idˋ se kiungˇ)
例句 3 :勤勞的人,肩上有露水,腳邊有螢火蟲。(馬蘭阿美語)
(O malalokay a tamdaw, si’o’ol ko ’afalaan, si’alupaynay ko o’o.)
二、新住民語文類
(一)每件作品運用一句(或以上)之新住民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進行主題式圖文創作。
(二)新住民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限越南語及印尼語,必須含該句越南語、印尼語俗諺之華語說明及語言別說明。
例句 1 :Việc quan trọng làm trước.─ 重要的事先做。(越南語)
例句 2 :Air orang disauk, ranting orang dipatah, adat orang diturut.入鄉隨俗。(印尼語)
三、作品創作說明:
(一)規格:請以四開畫紙(材質不限),進行橫向、單面創作,並於背面右下角位置黏貼作品報名表【A4尺寸】。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
背面:不做創作、右下角黏貼條碼 |
正面:四開畫紙、橫向創作 |
|
(二)內容:
1.每件作品以一個主題進行創作:請依本土語文組及新住民語文組別,以運用之本土語文俗諺或新住民語俗諺為作品主題(或名稱)進行整頁或分格創作。【作品明顯以本競賽名稱為作品主題(或名稱)者,不予評選。】
2.本土語文俗諺、新住民語俗諺之書寫文字務必正確:
(1)本土語文組:
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含羅馬拼音字母)需符合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推薦用字或該族群慣用字。用字可參考臺南市臺灣母語日網站\教學資源\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網址:http://web.tn.edu.tw/ma-lang/?page_id=2516
(2)新住民語文組:
新住民語文越南語及印尼語俗諺書寫文字需符合越南及印尼教育機構的推薦用字或該族群慣用字。可參考網站https://vdict.com/、 https://glosbe.com/、 https://kbbi.web.id/cari /
3.圖文內容符合該族群之語言文化特色及善良風俗為宜,本土語文組須明確標示閩客原語言別、族語別、腔調別,例如:客語海陸腔、海岸阿美語...... (字體大小不拘,必須加註該句俗諺之羅馬拼音字母)。新住民語文組必須含該句越南語或印尼語俗諺之華語說明及語言別清楚說明,以利評審審查。
4.畫紙規格以四開平面繪製(無任何形式的黏貼技巧運用)作品為限,不限紙張材質,惟使用材料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粉彩筆…等,媒材不得凸出,亦不得裝框裝訂護貝裱褙,未符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四、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每人參賽至多以一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必
須由學生親自創作繪製完成且未曾參賽過之作品,若有明顯模仿他人作品且違反上開
規定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遞補。
柒、評選辦法:
一、評分標準:文字及羅馬拼音正確性 30%、文化特色 20%、內容主題 25%、設計視覺效果 25%
二、評選方式:邀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進行評選。
捌、獎勵:
ㄧ、學生: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禮券、佳作獎狀一張。
(一)前三名:
1.第一名 1 位—禮券 800 元及獎狀一張
2.第二名 2 位—禮券 500 元及獎狀一張
3.第三名 3 位—禮券 200 元及獎狀一張
(二)佳作—獎狀一張
(三)單一組別參賽件數不足 60 件,只錄取前 3 名各 1 人
(四)佳作若干名,總收件數量取前 20%並扣除前三名後之名額(無條件進位)。
二、指導教師
(一)每位參賽學生可列指導教師至多 2 人。【若列 2 人則需分別為本土語指導/新住民語指導和視覺藝術指導。請於網站上依規定分別列出。】
(二)指導學生作品獲第 1 、 2 、 3 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由學校人事單位依公文辦理。本市編製內之指導人員及長期代課或代理教師一併由學校敘獎。非本市編制內短代等之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請務必於報名時寫清楚。
(三)國立及私立學校指導學生作品榮獲第 1 、 2 、 3 名之教師,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並由學校視情況自行獎勵(含敘獎)。
(四)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單一或各組多名次時,每組以最高獎勵一次為限。
玖、成績公告:11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
拾、退件:參賽作品一律不辦理退件。
拾壹、評選獲獎作品,其版權及修改權歸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參賽者需填寫作品權授權同意書(由網路報名系統印出),同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權使用於公開展覽、宣傳、續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及刊載、轉載於各媒體,不另給酬。
拾貳、學生作品獲第 1 、 2 、 3 名之畫作請於成績公布後另繳交作品簡介附母語影音及授權書,以利後續畫作展出與成果發表:
1.母語影音一定要使用母語呈現,片長為 10 秒—3 分鐘。請務必要說出畫作中的母語語詞,可雙語呈現(母語和華語)。
2.拍攝工具不限,輸出格式不限,惟需上傳到 Youtube 影音平臺上並將連結網址之 QR code
貼於作品簡介說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