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13 學年度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培訓計畫辦理。
二、參加人員如下(教育局保留最後審核權):
1.已取得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五版資格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
2.已取得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五版資格之本市特殊教育教師。
三、研習資訊如下:
1.時間: 114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 9 時至 16 時。
2.地點:本市金城國中視聽教室。
四、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3 月 7 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並自行查看是否錄取,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 6 小時,須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本場次不開放現場報名。
五、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適逢假日,請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
六、校園停車位有限,建議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共乘前往,研習場地內禁止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