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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校園公告 | 2025-03-03 | 點閱數: 17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114 年 2 月 3 日嘉南兒青字第 1140001086 號函辦理。

二、該院為善盡公醫使命,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旨揭計畫,期能藉由建置雲嘉南地區縣市政府衛生局、醫療機構及相關社福等機構之合作網絡,進而發展各區之在地化服務模式,提供嚴重情緒行為障礙特別門診、精神病早期介入模式、專家講座、認知及行為輔導所需資源及衛教工作。

三、旨揭計畫有助於提供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個案之醫療及輔導服務,請學校善加運用,相關訊息如下:
(一)服務對象:
1、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個案,如自傷、傷人、學校或家庭適應問題(非單純違規之行為問題)。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精神病、自閉症、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個案。
3、醫師評估符合相關收案標準者。

(二)服務模式:
1、個案外展服務:由該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或臨床心理師了解個案情緒行為上的困難,提供專業醫療資訊及親職教養等建議,外展服務後由計畫個管師定期與學校或家庭聯繫追蹤三個月,提供相關支持與諮詢服務。
2、個案研討及專題演講:由該院提供講師或經費,協助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或教師專業知能研習。

四、相關諮詢請洽該計畫個管師:傅小姐, 06-2795019 分機 1025 , 04705@cnpc.mohw.gov.tw 。

五、檢附計畫 DM 及轉介表單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