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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措施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5-05-16 | 點閱數: 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5 月 13 日府客文字第 1140690569A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全國認證將於 114 年 9 月 6 日(星期六)辦理第一梯次、 9 月 14 日(星期日)辦理第二梯次,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止。

三、本年度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另有逐月辦理之多梯次認證,內容請參閱 114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報名簡章。

四、凡參加客家委員會 114 年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且於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者,通過認證後皆可申請獎勵,詳請參閱「臺南市 114 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一)申請人須於取得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成績單或合格證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申請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辦理申請。

(二)獎勵標準:

1、基礎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伍佰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2、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伍佰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3、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壹仟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4、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貳仟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5、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參仟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6、專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伍仟元(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三)申請人就同一級別不得重複領取獎勵(不同腔調不在此限)。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其後不得以通過較低級別認證申請本計畫獎勵金(或等值禮券)。

五、另 19 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 19 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 250 元報名費;公教軍警人員凡報名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得補助報名費新臺幣 250 元。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查詢。

六、市府及所屬員工通過認證者,得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通過外語及第二本國語認證行政獎勵標準表」及「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擇一申請行政獎勵(敘獎)或認證獎勵(等值禮卷),並分別向服務單位或市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提出申請。相關辦法及詳細資料請參閱市府客家委員會官方網站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https://pse.is/6uedfz 。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