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崇明國中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崇明雅韻藝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 擬藉由各項競賽,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激發學生學藝潛能,並培養各項藝文優秀之學生。
二、徵稿方式:
(一) 自 108年 9 月 2 日(一)起自 108 年 9 月 6 日(五)止,皆可送件。
(二) 收件地點:輔導室
(三) 請填妥報名表,含參賽者及指導教師中英文姓名請一併填寫,報名表可至輔導室領取,或由學校首頁-競賽活動下載。
三、參加對象:崇明國中在籍學生。(不分年級,所有學生皆可參加)
四、參加作品類別及規格:
編號 |
作品種類 |
作品內容說明 |
一 |
家庭教育主題- 平面設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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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品主題:以家人關係相關主題進行創作,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 50字為限,不可以電腦打字。 2.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3.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
二 |
家庭教育主題- 小書繪本創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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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品規格:以家人關係相關主題進行創作,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2.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3.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
三 |
祖孫愛的悄悄話- 照片及文字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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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徵稿均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她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規格不合一律不予錄取,得獎作品若要參加展覽或對外比賽,恕不退件。
六、獎勵方式:(一) 每一類組錄取特優三名、優等三名、佳作六名,錄取者頒發獎狀一張。
(二) 獲得特優記嘉獎兩次、優等嘉獎一次、佳作記輔導室榮譽卡點數十格。
◎家庭教育主題-平面設計比賽及小書繪本創作比賽優良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相關比賽,此競賽有列入 12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加分,請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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