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有關各機關(構)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依來文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7 月 7 日府人考字第 1100806139 號函辦理。 二、檢附附件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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