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3644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1份。
友善校園信箱 改善校園治安申訴專線 12 年國教志願選填適性輔導諮詢專線 2907261分機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