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0074470 號函辦理。
二、請鼓勵貴校符合條件之音樂班、美術班學生踴躍申請,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教育局公告,請參閱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20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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