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室 李宜珊 - 家長專區 | 2018-11-21 | 點閱數: 522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7年 11 月 15 日新北教特字第 1072196621 號函辦理。

二、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三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新北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新北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原綜合職能班)。

()新北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相關資訊如附件

 

:::

空氣品質

搜尋

公開徵信

影音特區

好站推薦

[ more... ]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cmjh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554

計數器

今天: 323323323
昨天: 7343734373437343
總計: 2973515297351529735152973515297351529735152973515

輔導諮詢

友善校園信箱
改善校園治安申訴專線
12 年國教志願選填適性輔導諮詢專線 2907261分機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