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評審期程規劃如下:
(一)初審日期:113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
(二)複審日期:113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二、條件:
以曾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或為全國科展獲獎作品之指導老師等有實務經驗者為優先
三、有意擔任評審者,請將聯絡方式.組別/科別.指導參賽經歷.擔任科展評審經歷,繳給設備組
四、確定聘任名單將俟連繫委員後,另案辦理聘任事宜。
,並於 113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以前將表單回傳本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承辦人周小姐 E-mail :
yufenchou@ems.chiay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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