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應知悉事項,詳如附件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14日北市教人字第1133037107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臺北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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