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承辦衛生福利部「15-30 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惠請廣為宣傳與運用,以促進校園學生心理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3 年 3 月 18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300551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三、適用對象: 15 歲-30 歲年輕族群(以第 1 次接受服務時年滿 15 歲,未滿 31 歲者)。
四、諮商資源:補助每人 3 次免付費心理諮商(不含合作機構之掛號費或其他費用)。
五、本方案截至目前尚有名額,本市心理諮商服務機構名單 https://reurl.cc/pr8AEa ,如有諮商需求之年輕族群可逕洽機構進行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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