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13年1月2日公告編號第231251號諒達。
二、旨揭期程因故調整,調整後之期程詳如附件(調整日期以紅字標示),說明如下:
(一) 4月23日(星期二) 寄發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結果(並於遴選專區網站登錄成績)。
(二) 參加連/調任校長遴選者須於4月17日(星期三)至4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完成下列事項:
1.登錄校長遴選資料表(含照片上傳)。並列印紙本,請蓋章或簽名後,正本繳交本局(以郵戳為憑)。
2.繳交「臺南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國籍具結書」。
3.志願選填。
4.學校經營計畫書。(調任)
5.遴選理念說明會之電子檔(每人3 ~ 5分鐘)。
(三)第二階段校長遴選作業-國小:日期調整至113年6月1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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