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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郭育君 - 行政公告 | 2025-04-09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本局 114 年 1 月 24 日第 254667 號公告及同年 2 月 20 日第 256321 號公告諒達。

 

二、辦理日期調整至: 114 年 5 月 5 日至 114 年 5 月 7 日(星期一至星期三),計 3 天,共 23 小時。【原訂 114 年 4 月 21 日至 23 日,因故順延】

 

三、上課地點:崇明國中 4 樓圖書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

 

四、參加對象:

 

(一)第一階段: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性平會主任委員及至少 1 位委員須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證書,若無者請務必派員參加,研習代碼【303433】。(該員亦須持有進階證書)

 

(二)第二階段: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若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富有熱忱且已取得進階證書者,研習代碼【303434】。(該員亦須持有進階證書)

 

(三)第三階段: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且已取得進階證書者,請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dRUbKRTydrSLfmCQ7

 

五、報名方式及錄取說明:

(一)請第一至二階段招生對象者,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第三階段招生對象,請於 114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前填寫表單報名。

(二)請在完成前揭報名後,填寫 google 表單上傳「進階證書」,連結如下: https://forms.gle/3LCpwawq66WCDJZp9

(三)錄取名單將於 11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四)原已報名本次培訓之人員,如因研習日期調整致無法參加,請於 114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前逕洽本案聯絡人,以便後續處理。

 

六、本案聯絡人:崇明國中方雅淑主任,聯絡電話: 06-2907261 分機 841 。

 

七、補充說明:

(一) 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 請各校准予以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錄取者公(差)假登記前往,第一階段者可課務排代。

(三) 符合參與者權利義務者,本局將核發 23 小時研習證明書,並提交市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四) 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八、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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