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8 月 2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42602501 號函辦理暨本局 114 年 3 月 18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40431541 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係鼓勵高級中等以下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藉以提升藝術專業能力並拓展國際視野。
三、 114 年補助國際藝術競賽說明如下(詳附件計畫):
(一)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少來自 3 國(含)以上為原則者,並以 114 年度舉辦者為限。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藝術競賽或領獎者。
(三)申請期間至 11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止,請貴校將申請文件及應繳資料依限備文函送本局,逾時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四、檢附計畫書 1 份。
詢問電話 06-2907261 轉 845 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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