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救助檢具資料:
一、轉介單(可下載本會轉介單或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轉介單)
二、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經濟狀況證明:以下文件至少擇一項檢附:
(一)當年度全戶低收入戶證明。
(二)當年度全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四、負擔家計者無力工作證明:因罹患重傷病者請檢附醫療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者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遭逢其他變故者,依實際狀況檢附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蹤證明、在(入)監執行證明……等其他相關文件。
五、補助匯款文件:案主或家長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六、其他相關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診斷證明書、醫療費單據影本、學雜費單據、死亡證明書。
請自行上網連結至該基金會首頁:服務項目 >>急難救助 檢視相關內容,全年度皆可受理申請
今天: | ![]() ![]() ![]() ![]() |
昨天: | ![]() ![]() ![]() ![]() |
總計: | ![]() ![]() ![]() ![]() ![]() ![]() ![]() |
友善校園信箱
改善校園治安申訴專線
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
12 年國教志願選填適性輔導諮詢專線 2907261分機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