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第九屆臺南文學獎徵文簡章
壹、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臺南文學特色。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參、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肆、收件地點及方式
1.收件地點: 22044 新北江翠郵局第 7 號信箱
2.收件方式:報名表連同作品(乙式 4 份)以掛號方式郵寄,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組別」及「參選文類」。(倘報名兩項以上者,每項皆須附報名表及資格證明,並請分開郵寄)
伍、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
2019 年 9 月揭曉得獎名單, 11 月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陸、徴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一、徵文組別及對象:
【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一)臺語創作、劇本、古典詩: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可參加。
(二)華語創作(不含古典詩):除基本資格外,另須具備下列至少一項資格條件。
1.出生地臺南市者。
2.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或設籍臺南市者,並持有證明。
【青少年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1.西元 2001 年 8 月 1 日以後~2007 年 7 月 31 日前出生,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者
2.出生地臺南市者,或在臺南市就業或在學學生。
【呷臺南】不限國籍。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
【一般組】
1. 臺語短篇小說︰1 萬字以內。
2. 臺語現代詩: 1 首, 50 行以內。
3. 華語短篇小說︰1 萬字以內。
4. 華語現代詩: 1 首, 50 行以內。
5. 古典詩(華語):以「臺江微風」為主題,創作七言律詩三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三首聯章),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6. 兒童文學(童話,華語): 5 千字以內。
7. 劇本:不設限語文,適合舞臺演出,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 60 分鐘以上,以原創為限(個人作品改編不在此限),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指未以任何形式出版刊行及商業演出者),需附 300 字以內劇情大綱。
(臺語書寫文字: 1.全漢字、全羅馬字、漢羅合用均可。 2.拼音呈現部分,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 3.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青少年組】
1.新詩: 1 首, 20 行以內。
2.散文: 600~2000 字。
【呷臺南】
1. 書寫臺南美食文化,特殊美味、美食情感、美食勾起的回憶等。
2. 文類不拘, 1000 字以內華語正體字書寫。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般組】
(一)短篇小說(華語、臺語)各取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 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整,證書乙紙。
(二)現代詩(華語、臺語)、古典詩各取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證書乙紙。
(三)兒童文學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8 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證書乙紙。
(四)劇本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 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整,證書乙紙。
【青少年組】新詩、散文各取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2 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8 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整,獎狀乙紙。
【呷臺南】
優選 10 名:獎金新臺幣 6 千元整,獎狀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