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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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仁德區長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12107599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1075991A00_ATTCH1.PDF 、 1075991A00_ATTCH2.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因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加強防疫措施,其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建議,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8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0812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公文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