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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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仁德區長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1302631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0263108A00_ATTCH1.pdf、0263108A00_ATTCH2.pdf、0263108A00_ATTCH3.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之「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四點、第五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私立國民中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私立國民小學
副本:本局社會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