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受理重大天然災害家庭子女助學金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3 年 2 月 17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30265681 號函辦理。
二、有關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表單,敬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