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3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二)檢送「113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1)及「113年中秋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2)各1份。即日起至中秋節期間,請妥適運用海報、電子郵件、LINE群組、學校網站(臉書)、跑馬燈、公佈欄等方式擴大宣導。
(三)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0757)填報,俾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