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屬公務人員、教育人員、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教保員者,其申訴案件由本校人事室受理;屬技工、工友、駕駛、廚工、駐衛警或臨時人員者,其申訴案件由本校總務處受理,申訴管道如下:
(一)專線電話: 06-2723986 分機 140
(二)傳真: 06-2727405
(三)電子郵件: abc203029@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