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1 年 10 月 21 日於永康 國中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 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 者權益。
四、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 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