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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教育宣導 | 2018-12-21 | 點閱數: 365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5 日桃教特字第 5 第 1070102136 號函辦理。

二、本市倘有學生欲跨區報名 108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者,「報名資格」與「跨區報名」皆需由本市鑑輔會進行審查後,於 108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前檢附「跨區安置切結書」1 份併同報名資料送至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桃園市高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倘欲報名 108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者,其「生涯轉銜建議表」需含「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等 2 項測驗結果(如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第 3-6 頁),請學校於報名作業前完成上開 2 項測驗。

四、相關訊息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