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08 年 1 月 11 日府教特字第 1080008676 號函辦理(附件一)。
二、 108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增列實用技能學程之美容造型群。
三、中壢家商開缺名額因故誤植,該校家政群流行服飾科缺額由原 6 名修正為 4 名、家政群家政科由原 4 名修正為 6 名。
四、修正後簡章(含調整後開缺名額)如附件二,並公告於「108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se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