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8 年 4 月 23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081003591 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 108 年 6 月 2 日(星期日)。
三、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6 樓第三會議室。
四、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及台南市國中(小)特教老師 (優先錄取)。
(二)其他縣市國中(小)特教老師。
(三)各縣市國中(小)普通教育老師。
六、課程聯絡人: 莊筱珍、許純蓓, 07-7172930 分機 1631 、 1634 。
七、請惠予公(差)假與會出席,一年內補休一日,課務自理。
八、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