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獎勵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競賽採「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複審及成果發表」二階段方式辦理,競賽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國小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3、本競賽限小組報名,每組限 2 至 6 人,不受理個人報名。指導教師限任教於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最多 2 人。報名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報名。得跨校組隊,以報名學校為代表學校。
(二)報名類別:分為「人文社會科學」及「數學自然科學」兩類,如同時報名兩類均通過初審,而有複審發表時間衝突之情形,應由所屬學校代表於複審發表序抽籤當天自行與其他學校協調妥處。
(三)初審報名及資料繳交:
2、資料繳交: 108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電子檔以上傳時間為準,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電子檔與紙本資料均需於期限內上傳繳交,任一項逾時概不予受理。
(2)紙本資料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承辦人員統一郵寄至紙本資料以學校為單位,由各校承辦人員統一郵寄至承辦學校,國小組請寄至 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東路 30 號新東國中輔導室(電話: 06-6322954 轉 2401),國中組請寄至 737 臺南市鹽水區朝琴路 137 號鹽水國小輔導室(電話: 06-6521046 轉 285),承辦單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郵寄(採親自送達方式者,須於期限內經新東國中輔導室或鹽水國小輔導室簽收為憑,未經簽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
(四)複審:
2、口頭發表:國小組訂於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於新東國中舉行,國中組訂於 108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於鹽水國小舉行。
三、詳細競賽辦法、格式規範及競賽期程,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