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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重新建置以符合無障礙標章,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

校網更換為新版本後,此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生教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9-06-18 | 點閱數: 72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6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67213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