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08 年 10 月 1 日南市教特(三)1081147403 號函辦理。
二、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web.tn.edu.tw/serc/,請各校自行下載使用。
三、 108 學年度學障鑑定實施計畫內表件,有修正表件如下:附件 4 、附件 5-1 、附件 5-2 、附件 6 、附件 8 、附件 9 、附件 10 。
四、請使用 108.08 版最新版本表件,使用舊表件送件初審時一律退件,擇日補件。
五、表件說明:
(一)附件 9:送件時請務必張貼在個案信封袋背面。
(二)附件 10:初審結果為疑似智能障礙學生,請使用附件 10 初審未通過家長通知書。
六、請相關人員留意實施計畫說明,依時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