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8 年 10 月 8 日本市 109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及本府教育局資訊中心 108.10.21 公告第 149423 號編號辦理。
二、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4 條及第 5 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三、有意參加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並請於 108 年 10 月 28 日(一)下班前檢附相關證件至人事室辦理。
四、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 10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
2.補件時間: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 108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起。
2.筆試日期: 109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口試日期: 109 年 1 月 5 日(星期日)。
五、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