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年 11 月 7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80104324 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108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8 時 30 分假臺中市臺中特殊教育學校辦理。
三、 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安置對象為 108 年 12月 31日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並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為限。
四、請參加旨揭說明會之人員於 108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五、臺中市 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預計於 108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公告,網路報名作業時間預計為 109 年 2 月中旬辦理,相關作業期程將另案公告,屆時請依簡章規定時程辦理。
六、本市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臺中市是項安置,敬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並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
七、檢附臺中市 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時程表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