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2月24日新北教特字第1082410633號函暨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辦理。
二、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志願選填至「群別」,故各校安置名額為各群別之總數,109學年度一般類科總安置名額為921名。。
三、旨揭安置名額電子檔同時公告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eapc.ntpc.edu.tw)。
四、請各校負責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人協助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家長及教師。
五、檢附「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安置名額」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