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8年 12 月 30 日北市教特字第 1083122245 號函辦理。
二、基於適性輔導原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協助有適應困難需改變教育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或特殊教育學校服務群科之高一學生,特提供轉安置之機制。
三、經統計 108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高一缺額,共計 22 名:
(一)松山工農(餐飲服務科): 1 名(智能障礙)。
(二)木柵高工(餐飲服務科): 1 名(智能障礙)。
(三)內湖高工(門市服務科): 1 名(自閉症)。
(四)松山家商(餐飲服務科): 2 名(智能障礙)。
(五)惇敘工商(門市服務科): 8 名(智能障礙)、 1 名(自閉症)。
(六)稻江護家(門市服務科): 6 名(智能障礙)、 2 名(自閉症)。
四、申請方式摘要如下:(詳見本案計畫)
(一)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料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現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之學生。
2、現就讀外縣市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且設籍臺北市並有實際居住事實之學生。
(二)繳交申請資料:
1、就讀臺北市學生:請學生家長及學校備齊資料,由學校彙整並先自行完成檢核後,於 109年 1 月 7 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地址: 11148 臺北市士 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2、就讀外縣市服務群科學生:請所屬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於 109年 1 月 3 日(星期五)前函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並掛號郵寄(郵戳為憑)申請資料至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五、旨揭轉安置結果於 109年 1 月 31 日(星期五)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http://www.doe.gov.taipei/)及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http://nse.tpmr.tp.edu.tw/xoops25/)網站。
六、檢附「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服務群科轉安置實施計畫」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