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03 年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簡章及 103 年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儲訓課程計畫辦理。
二、本案採一般甄選報名方式,以資績審查作業評分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國中錄取 70 名;國小錄取 180 名,共計 250 名。
三、訂於103 年 3 月 5 日(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含補件時間,逾時不受理)於永康區大灣高中辦理報名及現場審查作業,於103 年 3 月 10 日(一)公告錄取名單。
四、儲訓課程訂於103 年 3 月 19 日至 103 年 4 月 30 日於大灣高中辦理,計7週完成90 節課程,並由 13 位輔導校長帶領學員實作課程訓練。
五、本市不採認外縣市自辦候用主任儲訓所核給之合格證書,故欲在本市受聘擔任主任者,仍需參加資績評比及儲訓課程,以取得本市候用主任資格。另對於已取得國教院所核發主任儲訓合格證書,本市一律採認。
六、有意願報名者請於期程內備妥相關資料送件審查。
七、有關課程表及講師名單另案函文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