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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20-04-29 | 點閱數: 353

一、相關依據:

(一)本局 109 年 2 月 18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90236189 號函頒「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武漢肺炎)停課復課補課及輔導處理原則」。

(二)本局 109 年 3 月 26 日南市教專字第 1090391628 號函頒「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武漢肺炎)停課學生學習與評量處理原則」。

(三)本局 109 年 3 月 31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090350477 號函頒「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武漢肺炎)校園防護管理須知」。

(四)臺南市特殊教育輔導團 109 年 3 月 27 日第 2 次團務會議決議事項。

二、建議實施原則:

(一)線上學習方式:

1、本局線上自主學習網( http://www.tn.edu.tw/hlearning/)提供三大出版社線上在家自學方案及本市國教輔導團所整理各學科知識地圖所連結之線上微教學影片資源。

2、可記錄學習歷程之學習平臺數位資源供教師規劃,並進行學生學習任務指派與評量,如因材網、均一教育平台或學習吧等。

3、教師直播教學:可進行互動教學與形成性評量。

(二)教師自編或自選紙本教材:難以進行線上學習補課者,供家長協助學生在家練習,應與學生保持聯繫以了解學生學習情形。

(三)實體補課:以正式課程補課為主,建議利用課餘時間補課。

三、運作方式:

(一)確認學習規劃:配合學校學習應變小組會議,共同預為規劃停課期間學生線上自主學習課程與學習實施方式,依據課程進度安排學習素材、學習任務和測驗等,應與學生保持聯繫,以了解學生身心健康及居家學習情形。

(二)停課補課:配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武漢肺炎)停課復課補課及輔導處理原則」辦理。

(三)各類特殊教育班及藝術才能班學生學習與評量:配合「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武漢肺炎)停課學生學習與評量處理原則」辦理。

(四)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與評量、停課補課規劃須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及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3 條略以,「任務包含審議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評量...教師授課節數與學生上課節數」。

四、各類特殊教育班及藝術才能班注意事項:

(一)集中式特教班(含學前):配合校內停補課學習規劃。

(二)不分類身障、資優資源班及藝術才能班:教師若遇某一班級停課(非全校),該特教班及藝術才能班學生則停止跑班之授課模式,配合校內停補課學習規劃。

(三)各類巡迴輔導班:配合校內停補課學習規劃。

1、巡迴輔導教師所屬學校停課,則巡迴輔導教師亦不可到外校上課。
2、若僅有某間學生學籍學校停課,則建議巡迴輔導教師應停止跑班之授課模式,不到他校上課。
3、在家教育特教生:

(1)安置在家者:配合家長、學生之居家健康管理,請巡迴輔導教師調整課程,節數仍需符合規定。

(2)安置於機構或醫療院所者:配合醫療院所之管制措施,請巡迴輔導教師調整課程,節數仍需符合規定。

4、學前特教生:建議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武漢肺炎)校園防護管理須知」,持續防疫積極作為,並依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退費(私立幼兒園得依與家長協定契約調整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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