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9 年度特敎知能系列研習─十二年國教課綱學習功能嚴重缺損學生課程計畫之撰寫與統整領域教材設計
一、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暨教育局 109 年 1 月 17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0129518 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小設有特教班(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各類巡迴班)之特教組長或特教業務承辦人。
(二)本市各國中小集中式特教班,每班務必薦派一位特教教 . 師參加(若設有兩班,則請薦派兩位特教教師參與,以此類推)。
(三)本市各國中小分散式資源班、各類巡迴班及普通班有興趣之教師。
三、研習名額:每場次各 90 名。
四、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溪南場):
日期: 109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 13 : 30~16 : 30 。
地點:金城國中三樓視聽教室。
(二)第二場次(溪北場):
五、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該場次辦理前 1 週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六、各場次聯絡人:
(一)第一場次(溪南場):金城國中特教組林芳韻組長 06-2975816 轉 152 。
(二)第二場次(溪北場):新營國小輔導室林袁志主任 06-6322136 轉 105 。
七、請學校惠予本研習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參與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
八、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