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研習日期: 109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東陽國小活動中心(臺南市學甲區慈福里 1 鄰華宗路 260 號)。
三、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設有特教班(含各類身障班及資優班)學校請推派教師 1 名參加,其他學校鼓勵自由報名參加,研習名額計 100 名。
四、報名方式:
(一)請於 109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二)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三)聯絡人:東陽國小輔導主任陳月娥,聯絡電話: 06-7833322 轉 840 。
五、請學校惠予本研習參加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檢附本案研習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