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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處室公告 | 2020-11-03 | 點閱數: 432

一、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及第5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二、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網路報名:請於1091110(星期二)下午5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1091112(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2、補件時間:1091112(星期四)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1091130(星期一)起。

2、筆試日期:11019(星期六)上午9時。

3、口試日期:110110(星期日)

三、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