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行政院環保署「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草案)一份,請參照。
說明:
一、旨揭作業指引預計於明(110)年正式頒佈實施,其適用對象、範圍、實施方式略述如下,請貴單位轉知所屬並及早規劃因應措施:
(一)機關、學校主辦或於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不提供免洗餐具、不提供包裝飲用水(含杯水、瓶裝水或飲料)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不含扁紙杯)。
(二)機關、學校主辦或於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活動」: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為原則(可採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並可運用餐具委外送洗服務)、提供自備餐具優惠、設置飲水機或桶裝水(減少包裝飲用水)(三)前述免洗餐具,包含各類材質之碗、盤、碟、便當餐盒、筷及湯匙,不含點心盒及水果盒。
二、因上開適用對象包括本市各行政機關、學校,倘貴單位有實施困難或建議者,請於 109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免備文(電子郵件: cep116@mail.tnepb.gov.tw)提供相關卓見,以為本府環境保護局報署修訂調整之參據。
三、另為賡續推動本府限塑新生活運動(本府 109 年 9 月 26 日府環廢字第 1091157070 號函正本諒達),本府環境保護局自即日起於市政大樓出入口進行一次性塑膠袋(不包含裸賣盛裝之商品,如包子、茶葉蛋)、免洗筷、塑膠湯匙之查核作業,並針對使用一次性飲料杯者(含塑膠類與紙類)進行輔導,前述查核輔導情形後續均將彙整陳參,請各單位積極配合落實一次性產品禁用措施,以維本府低碳環保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