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生,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大專院校組
(一)曾取得「CWT 中文能力分級檢定證書」,取得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分數如遇小數則以四捨五入進位至整數。
二、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
(一)曾取得「CWT 中文能力分級檢定證書」,取得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分數如遇小數則以四捨五入進位至整數。
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線上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依表單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各乙份,
以上文件皆須蓋校印或承辦處室戳章。
(二)「CWT 中文能力分級檢定證書」影本乙份(取得時間為 2013/1/1~12/31)。
二、備妥上述資料統一由「學校單位」以「郵局掛號」逕寄至本中心,信封註明「CWT 全民中檢獎學金
審查委員會」收。
地址: 10558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6 樓
[備註]申請表所填具資料須與檢附文件相符,如有缺漏附非指定年度證書或其他文件者,
將以「文件不符」處理,申請者不得異議。
一、證書張數加權:計分依「優等」6 分、「高等」5 分、「中高等」4 分、「中等」3 分、「初等」2 分
方式計算,累積之總分做為評比依據。
<例> A 同學於 2013 年共考取「中高等」及「中等」兩張證書,證書加權分數即為 4 分+3 分=7 分。
二、證書加權總分相同時,優先以 CWT 認證之語文素養成績進行評比,餘依次評比 CWT 認證之寫作成績
(如該年度取得兩張以上之證書,檢定相關成績將以平均數計算),經評比後若成績依舊相同,主辦單
位將討論並公告是否增額錄取。
<例> 如 A 同學和 B 同學於 2013 年皆考取「中高等」及「中等」兩張證書,證書加權分數同為 7 分,
第二階段將優先比較兩人之語文素養成績(「中高等」語文素養成績+「中等」語文素養成績÷2
=語文素養平均成績來採計),如分數依舊相同再依此原則比較寫作成績。(以此類推)
[備註]在校之學業/國文成績僅為申請門檻,不列入評比依據
一、國小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只,預計錄取 15 名。
二、國中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只,預計錄取 60 名。
三、高中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只,預計錄取 45 名。
四、高職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只,預計錄取 45 名。
五、大專院校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乙只,預計錄取 75 名。
[備註]主辦單位將頒贈每一位獲獎者之指導老師感謝狀乙張。
各獎項將於2014 年 4 月 15 日於網頁公告,並由各校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並張貼海報表揚。
一、申請者逾期申請、文件不齊或資料不符合者,不予審核;申請人所繳文件恕不予退還。
二、獲獎者需繳交 500 字之獲獎心得,並同意與授獎照片分享於本會網站。
三、錄取者,將於網路公告並以 E-mail 同步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資料;經正式通知後兩週內未寄回
「獲獎心得」、「領據」及「匯款資料」時,視同放棄資格。
四、經身分確認無誤後,兩週內獎學金將採親送或電匯方式發放。
五、本活動相關訊息皆發布於 CWT 官網,網址為https://www.cwt.org.tw
六、各區推廣中心洽詢專線
北區:(02)2577-8806 轉 749
中區:(04)2238-6572 轉 427 、 428
南區:(07)311-9568 轉 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