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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生教組 - 研習進修 | 2021-03-16 | 點閱數: 266

說明:

  • 依據本市 110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22條規定略以:「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所定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持有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知能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
  • 參加對象:

 (一)為提升調查專業人才庫專業素養,請「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未曾完成高階培訓之人員優先報名參加(本市已取得進階證書名單如附件)

 (二)鼓勵已通過進階培訓,而未取得高階資格之人員報名參加。

  • 參加人數:以招收 60人為原則,額滿截止。
  • 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並經學校主管核章,將核章掃描檔、可編輯電子檔(如 odf或 doc)及進階證書掃描檔於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前以傳送至崇明國中胡朝義主任(tnhci@mail.tn.edu.tw)。
  • 開班日期: 110年 3月 25 日(星期四)至 3 月 27 日(星期六)。
  • 上課地點:崇明國中 3樓會議室(本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
  • 本案聯絡人:崇明國中胡朝義主任,聯絡電話: 2907261#155, E-mail: tnhci@tn.edu.tw 。
  • 補充說明:

(一)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三)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23小時,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四)另持有歷年培訓課程部分研習時數證明書者,請於報名時一併檢附,經承辦單位檢視並完成補訓課程,另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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