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年 9月 24日臺教資(三)字第 1100127709 號函辦理。
二、本局資訊中心已於 110年 9月 23日(星期三)下午 13:30 舉辦旨揭計畫(第 2 梯次)徵件說明會。相關文件: https://t.ly/YRQx ,會議錄影檔: https://t.ly/17X3 。
三、本次計畫期程為 2年( 111~112年),實施學校「5G智慧學習學校(類型 2)」分為兩種實施類型—類型 2A 、類型 2B (增加實施 PBL ),請學校視校內資源、教師數位教學能力與課程發展等提出申請, 1 校以申請 1 個類型為原則。
四、本案補助參與校:
(一)經常門經費:補助項目含人事費及業務費,類型 2A每校每年各 10萬計 20萬、類型 2B 每校每年各 12.5 萬計 25 萬為原則。
(二)資本門設備:行動載具(平板電腦)及充電車等設備,將由本局資訊中心統一發包採購後再配發到各計畫學校使用(平板將參考學校最大班級學生數進行配發)。
五、請申請學校於 110年 10月 4日前(郵戳為憑)郵寄「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至本局資訊中心(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許文琇小姐收),並另傳電子檔至 https://t.ly/0qyM 中。